青河县城乡公共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青河县城乡公共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公告概要
“青河县城乡公共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青河县城乡公共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中标公示])”是2026年10月08日发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中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青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为新疆鑫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及金额8738941.63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中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中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发布日期
- 中标公告金额
- 8738941.63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类别:市政工程
一、招标人: 登录后查看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登录后查看公司
三、招标范围:对城区内 15 公里市政道路两侧供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及其他附属设施;对县城内现有的84 个的地下消火栓、消防水鹤等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新建消防设施15 处以及应急设施等。
四、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评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
五、中标结果公示:
|
拟中标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 名称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编号 |
报价(元) |
工期 (天) |
质量目标 |
确定拟中标人的主要依据 |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吴昌平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新登录后查看0022 |
登录后查看 |
405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专家评审确定 |
其它公示内容: 无
七、公示时间:2026年10月8日
八、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示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 致电:登录后查看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在招标人异议回复或明确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 致电:0906-8826672
九、其它事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11]534 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文件新建招协(2024)4 号文件标准、(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2015〕299 号文。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取为登录后查看元,由中标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