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东港产业园区配套供水厂40年经营权资产组拍卖公告
公告概要
“合浦县东港产业园区配套供水厂40年经营权资产组拍卖公告”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浦县市政管理局)。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北海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合浦县东港产业园区配套供水厂40年经营权资产组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受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登录后查看公司于2026年9月 28日8时30分在合浦县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对合浦县东港产业园区配套供水厂40年经营权资产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为合浦县东港产业园区配套供水厂40年经营权整体资产组为不可分割标的,须整体受让。资产组具体构成如下:
1. 土地使用权:2宗合计16255.35平方米国有划拨公共设施用地使用权,权利人为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取水泵房、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送水泵房、综合楼等)、全套制水工艺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
3. 经营权:40年期东港产业园区配套供水经营权(自登录后查看起计算)。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37,登录后查看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0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包含供水服务、公用事业运营或对应范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自然人竞买。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近 3 年内无供水及公共服务领域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保障水厂 40 年运营周期的稳定投入与服务供给;企业不存在破产清算、资产被接管、重大资产冻结等情形。
(三)承诺成交后服从住建、水利、卫健、应急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严格执行国家供水水质标准,保障区域连续安全供水,落实供水应急保障义务。
(四)按本公告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完成项目现场踏勘并签署踏勘确认书,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及转让协议全部条款。
三、 标的展示、报名材料要求
(一)标的于2026年9月22—24日进行展示,竞买人可在工作时间向拍卖人预约现场踏勘,现场查看资产现状,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 。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查询结果(打印件);
4.踏勘确认书。
请竞买人于2026年9月27日18:00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后(以到账为准),并持以上报名相关材料,到北海市北海大道13号全景大厦8楼A座报名参与竞买。报名材料经委托方审核后由拍卖人向竞买人发出《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持《竞买资格确认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拍卖会。
四、特别提示与瑕疵披露
买受人须依法自行办理供水经营、水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行业准入手续,方可开展供水运营;相关证照办理责任、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能以尚未取得相关证照为由拒绝接收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晓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本次标的重大瑕疵及限制事项披露如下:
(一)权属与证照瑕疵
1.本标的对应的9年特许经营权(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持有,尚未收回至委托人名下。若原定拍卖时间前未完成收回程序,拍卖将相应顺延或暂停,具体时间以拍卖人通知为准,竞买保证金在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给竞买人,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2.标的项下土地为划拨公用设施用地,地上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得直接用于抵押、转让,本次拍卖按实物现状交付。
3. 经营许可证尚未核发:本次拍卖对应的40年期供水特许经营许可证尚未核发,买受人竞得后须按规定至相应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委托人予以协助,办理费用及审批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 本资产组各项资产必须协同使用才能实现 40 年供水经营权收益,单项资产脱离资产组无法实现对应经营收益,不得单独转让。
5. 服务标准约束:买受人运营期间须满足园区供水服务标准、水质标准及供水可靠性要求,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定期考核,具体要求以《转让合同》为准。
(二)其他风险提示
1. 本次拍卖按现状交付,委托人不对隐蔽工程(地下管网、埋地水泵、地基基础等)的实际损耗状况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税费承担说明:本次拍卖成交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证照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运营期间水资源税按规定由供水企业承担,不计入终端水价在水价中单列。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3号全景大厦8楼A座,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79-3086310、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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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