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戈奎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告
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
2026-09-03
招标公告金额:21578106.52元
【代理单位】
云南灏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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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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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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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信息
绿春县戈奎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绿春县戈奎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42db8220-8130-4b02-845b-7a7b3ec65c32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42db8220-8130-4b02-845b-7a7b3ec65c32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新建教学楼一幢,四层框架结构,共6967.45平方米(含隔震层1580.51平方米);拆除原有教学楼2534.75平方米,以及场地平整、新增200kVA变压器一台、室外强弱电管线、室外给排水管网、挡土墙、绿化等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为准。42db8220-8130-4b02-845b-7a7b3ec65c32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4221420 |
| 评审办法: | 无 |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 | 经办人: | 钱富贵、朱力龙 |
| 办公电话: | 0873-4221354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李卓瑾 |
| 经办人: | 李卓瑾、保严俊 | ||
| 办公电话: | 0873-3999088 | 移动电话: | ***********688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绿春县戈奎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00:00 |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 08:30 |
| 开标地点: | 绿春县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157.81065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建教学楼一幢,四层框架结构,共6967.45平方米(含隔震层1580.51平方米);拆除原有教学楼2534.75平方米,以及场地平整、新增200kVA变压器一台、室外强弱电管线、室外给排水管网、挡土墙、绿化等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为准。 招标范围:绿春县戈奎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的法定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起至今任意3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作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
| 业绩要求: |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之日,至少承担并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自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公司,其企业业绩******公司成立时间以首次取得施工资质证书的时间为准。 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
| 其他: | 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起至今任意3个月)或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及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申请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起至今任意3个月)。 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报表附注);若成立不满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若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具有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3.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4.信誉要求: 4.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4.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4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5.其他要求: 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2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申请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和分账拨付。申请人应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申请人须对上述情况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招标人发现存在不实情形,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5.3本项目实施期间严格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专业人员到岗履职及实名制平台考勤打卡承诺书。 5.4各申请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申请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自拟),确保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评标、结果公示、合同签订和履行等各环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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