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②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③投标登记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④开标当天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未被锁定、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没有在建项目且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含在其他工程投标报名项目和中标公示期内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credit.gd.gov.cn)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4)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被列入“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中名单类型为“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的全部信息类别名单及“奖惩名单查询-地市名单”的“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并在处罚期内。(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黑名单”并在处罚期内。注: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4.其他要求:(1)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2)投标人已办理肇庆市投标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已自行在肇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办理了 CA 证书),完成并通过了企业库信息登记。(3)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