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信区五府山镇塘里村高山油茶种植经营权转让(10年)
公告概要
“[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信区五府山镇塘里村高山油茶种植经营权转让(10年)”是2026年10月10日发布于江西省·上饶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上饶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广信区五府山镇塘里村高山油茶种植经营权转让(10年) |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广信区五府山镇塘里村高山油茶种植经营权转让(10年),挂牌价90,登录后查看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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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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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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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登录后查看 信息披露期满日: 登录后查看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上饶市广信区五府山镇塘里村高山油茶种植经营权转让(10年),共有1处标的,标的占地面积200亩,起拍价登录后查看元(10年总租金)。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登录后查看公司,账号: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后再汇入,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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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的新旧程度、规格、质量、数量、实物状况、性能参数、面积尺寸等,均以现状交付为准。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状况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2.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主动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务必通过现场看样、详细咨询、多方核实等方式,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显性、隐性瑕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所有实际状况,后续不得就标的本身的状况提出异议 3.生态产品经营权10年,成交价款分期支付,按年支付(具体支付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4.经营范围:包括广信区五府镇塘里村十三际组(高山油茶种植)油茶类生态产品二十年经营权,其中油茶种植区域总面积200亩。 5.经营权转让期限从2026年至2036年(具体期限在合同中约定),在此期限内受让方不得私下非法将经营权转让他人经营。受让后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受让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在经营期间应缴的全部各种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自行了解本的潜在风险。在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8.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受让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竞买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受让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价的10%确定,合同期满受让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受让方。 9.价款支付后由转让方7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 10.在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建设(如修路等)征收土地,受让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阻挠,相关补偿金额及标准,由双方共同商议。 11.具体未尽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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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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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价款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价款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竞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返还原汇款账号,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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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93-8337993 登录后查看(周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东楼裙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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