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总医院县城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二次)_采购/资审公告
公告概要
“连江县总医院县城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二次)_采购/资审公告”是2026年10月15日发布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连江县总医院(连江县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闽投招标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0994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福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10994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受连江县医院委托,登录后查看公司对登录后查看、连江县总医院县城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连江县总医院县城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登录后查看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连江县总医院县城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994,登录后查看元
采购包1(心电诊断中心医疗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480,登录后查看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80,登录后查看元
投标保证金: 29,登录后查看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登录后查看-其他医疗设备 | 心电诊断中心医疗设备 | 1(批) | 否 | 采购内容:连江县总医院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主要功能或目标:整合县域内医疗资源建设县域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其中设备更新与新增实现硬件升级,计划更新各类医疗设备181台(套),新增43台(套);完善资源共享中心配套的医疗设备,推进县域资源共享中心的提质扩容。 | 1,48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采购包2(各乡镇基层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9,514,登录后查看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514,登录后查看元
投标保证金: 190,登录后查看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A登录后查看-其他医疗设备 | 各乡镇基层医疗设备 | 1(批) | 否 | 采购内容:连江县总医院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主要功能或目标:整合县域内医疗资源建设县域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其中设备更新与新增实现硬件升级,计划更新各类医疗设备181台(套),新增43台(套);完善资源共享中心配套的医疗设备,推进县域资源共享中心的提质扩容。 | 9,514,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③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所有投标产品均需符合上述要求,并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或专项说明函,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既未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也未提供相关专项说明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③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所有投标产品均需符合上述要求,并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或专项说明函,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既未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也未提供相关专项说明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登录后查看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登录后查看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2号开标室(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医院
地址:连江县敖江镇丹凤西路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2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楼梯2楼
联系方式:登录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秀棋、林晶
电话:登录后查看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登录后查看公司
登录后查看公司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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