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商务区A02-08地块商业用房5+5年租赁权
招标公告
浙江省
温州市
发布日期:
2026-09-03
招标公告金额:0元
项目编号:*****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出租标的地址 | 鹿城区滨江商务区A02-08地块 |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蔡女士 张先生|联系电话:0577-*********** 0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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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已到期。)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公司,权证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297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304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299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303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302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300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301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298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305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292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291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293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294号、浙(2025)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295号,用途:商业。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竞价方式:采用现场“投标式”公开拍卖方式,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最终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拍卖成交价为首年租金。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58.26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元。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放弃 租金支付要求 租赁期间,首五年租金保持不变。续租期间租金标准按续租当年房地产租赁价格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确定。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年租金应在上一年度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缴清。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一次性缴清,并与招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 出租用途 商业(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竞得人需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出租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扣除承租人应承担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后无息退还。 2、竞得人需在租赁期内完成外资引入工作,其中首个自然年度实际到位外资金额不低于400万美元。外资到位金额,以国家商务部官方纳统数据为唯一认定依据。 3、竞得人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将企业注册地址变更至承租物业登记地址,并完成规上企业入库。 4、其它费用: 租赁期间承租区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公共区域分摊的公共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房产水、电、气、通信宽带等报装及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出租人不予补偿。 5、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6、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7、竞得人须按照规划功能自行办理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开展合法经营;租赁期间,竞得人不得发生有损出租人利益的行为;租期届满后,竞得人按《民法典》规定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8、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9、资产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转让、转租、转借。 10、租赁合同履行中承租人违约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按年租金的20%计收违约金。 11、标的不设免租装修期。 12、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公司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13、报名期截止,若产生多名合格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报名竞拍的,意向承租人******公司组织的现场投标式公开拍卖会;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意向承租人(含原承租人)报名竞拍的,则可以起拍价直接成交。 14、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人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人在参加租赁资产拍卖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人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拍卖活动,拍卖结果将不予以认定,并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人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15、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一次性缴清,并与招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若未按规定时间节点缴清首年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或拒不签订《房产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由招租方另行安排招租,同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依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6、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竞得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竞得人也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标的物是否顺利交付,竞得人均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租期 5+5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需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方或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0%及以上,下同)注册资本金实缴不低于1500万(以其提供的上一年度税务或审计年度报表为准); (二)意向方法定代表人及持股20%以上(含20%)的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意向方或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0%及以上)上一自然年度营业收入总计不低于****元(以其提供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申报表或审计报告为准);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4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资产展示安排):自****-**-**起至****-**-**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公司 4、看样地点(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5、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报名之日起至****-**-**下午3时止。 6、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 7、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 8、拍卖会时间及地点:****-**-**下午3时******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 # # # # # # # #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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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蔡女士 张先生 电话 0577-*********** 0577-***********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联系人 蔡女士 固定电话 0577-***********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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