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黄荆镇罗江村粮食烘干机转让项目流转公告
公告概要
“古蔺县黄荆镇罗江村粮食烘干机转让项目流转公告”是2026年10月16日发布于四川省·泸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泸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闲置资产挂牌公告
受古蔺县黄荆镇罗江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成都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将交易一宗农村闲置资产,现将本次资产处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内容 | 古蔺县黄荆镇罗江村粮食烘干机转让项目 | |||||
委托方 | 古蔺县黄荆镇罗江村集体经济组织 | |||||
项目坐落 | 古蔺县黄荆镇罗江村四组 | |||||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 规格/型号 | 万山机械5H-3型 (3250mm*1590mm*5500mm) | 流转期限 | / | 转让价格 | 10000元 |
当前用途 | 闲置 | 使用用途 | 粮食烘干 | 交易保证金 | 500元 | |
标的介绍:该设备于2024年投放至罗江村四组,安装使用过一次闲置至今,表面生锈掉漆,功能完好(如有意向请实地踏勘,已实际踏勘情况为准)。 | ||||||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3.不接受联合体流入方; 4.请参与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 5.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 6.未经流出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及改变使用用途,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转租、转让,需征得流出方书面同意; 7.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8.转账价款需一次性支付;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登录后查看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登录后查看公司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闲置资产处置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农交所登录后查看公司将划转至流出方指定账户。 | |||||
报名 |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官方网站网络报名 (https://www.cdaee.com/) 报名时应提交: 1.农村闲置资产交易承诺书,农村闲置资产交易登记表(流入方); 2.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3.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件二),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件三)。 4.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竞价 程序 | 1.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交易所将直接摘牌或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竞价,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3.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 4.竞价规则具体请详见“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指南-资源资产-操作手册”(https://www.cdaee.com/nccq/bszn/020003/general.html) | |||||
交易服务费 | 只要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产生了竞得者,即视为网络竞价成功,只要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产生了竞得者,即视为网络竞价成功,本项目竞得方应按照《成都登录后查看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第一项集体资源资产类项目收费收费标准第9条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使用权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额的5‰向受让方收取(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
其他说明 | 1.意向方应对本次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并全面、充分了解本次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评估标的物瑕疵后方可报名竞租(买)。一旦报名参与竞租(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标的物所有情况,并愿意为自己的竞租(买)行为负责; 2.标的物实际交付时间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童志,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444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罗铃,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 地 址:古蔺县政务中心三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窗口 | |||||
二、委托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流入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
成都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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