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地块项目委托方为香河县******公司,报告编制方******公司,实验室检测方为微谱北******公司。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山水田园小区西侧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采样),掌握了调查地块及其周边1000m范围内地块现状与历史使用情况,详细分析了调查地块潜在污染物的种类与来源,通过污染识别、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等得出如下结论: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①调查地块位于香河县新华大街北侧、五一渠东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6.983594°,北纬:39.763511°,调查地块面积40409.9㎡(合60.61亩),原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调查地块地势较平坦,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工业生产行为,地块内地山水大集,亲子乐园等人类活动不易对地块造成影响,地块内香食礼宴、厕所和停车场为地块内潜在影响因素,主要影响因子为氨氮、石油烃(C10-C40)、砷、铅、苯并芘。
②通过对调查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分析:地块周边无工业生产企业,周边地块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地块造成影响。
结合地块区域地质条件分析,本区域现阶段水位埋深5.5m,土壤表层为0.2-1.5m的素填土,1.5-5.4m为粘土,调查地块内存在较稳定的粘土层,具有良好的防护性,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的影响污染物可能分布于表层及浅层土壤中。
③调查地块土壤存在污染风险,通过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对该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环境污染以及污染程度等情况。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① 布点方案介绍
本场地历史上情况较为明确,针对本地块污染识别情况采用分区布点法结合判断布点法,场地内布设了6个采样点位,编号为ZK1-ZK6;在场地外东北侧布设了一个对照点位DZ1,共计布设7个土壤点位。采集表层和深层土壤样品共17件(包含2件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要求的初步调查阶段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筛选的必测项目45项、pH值、调查地块周边识别污染物氨氮、石油烃(C10-C40)共48项。
②调查地块环境调查结论
根据数据检测结果,17件样品中(含2件平行样),pH值为7.89-8.20,整体偏碱性;其中重金属和无机物除Cr6+未检出外,其余全部检出;半挥发性、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全部检出。调查地块测试因子检测数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根据本次调查地块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城镇住宅用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无需进行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工作,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