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曲周县城区垃圾收集处理项目设计(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曲周县城区垃圾收集处理项目设计已由曲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曲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6年曲周县城区垃圾收集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曲发改投资设字〔2025〕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100%,招标人为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垃圾分拣中心3处,面积约6900m2;新增垃圾收集移动式压缩一体机7台,新增垃圾 收运车、垃圾压缩车等车辆28台,收集、运转和处理能力可达3.5 万吨/年;在县城区域内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器具500组(个),其他 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组、投放分类垃圾桶2000个,垃圾转运箱60 个;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垃圾分拣中心3处,分别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建设街与馆蝉公路交叉口东行120米路北、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民丰街与曙光路交叉口西北角、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胜利路与文化街交叉口南行150米路西,建筑功能:城区垃圾收集处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施工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4 财务要求:近 3 年 (2023 年-2025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二)拟派设计负责人3.5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自 年 月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7 / .(三)其他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3.10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0.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0.2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 (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明标、技术暗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2.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方式进行评审。 10.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向招标人:*****公司,联系人:李小涛,联系电话:0310-5378206,或招标代理机构:河******公司,联系人:孙睿岭,联系电话:0311-*********** 提出异议。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周县城市管理局)
电话:0310-8812161
电子邮箱:qzxzjjbgs@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公司
|
| 地址: |
曲周县新华路西段路南
|
地址: |
石家庄
|
| 邮编: |
05725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李小涛
|
项目负责人: |
孙睿岭
|
| 电话: |
0310-537820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shengbo@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