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用装备购置-区域支援设备租赁费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关于警用装备购置-区域支援设备租赁费的公开招标公告”是2026年10月15日发布于浙江省·杭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杭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38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杭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38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警用装备购置-区域支援设备租赁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领取,地点: 浙登录后查看公司综合办(杭州市萧山区心意广场2幢1101室)或网上申领: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登录后查看6@qq.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浙登录后查看公司(杭州市萧山区心意广场2幢1101室会议室一)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警用装备购置-区域支援设备租赁费
预算金额:人民币登录后查看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登录后查看元
采购需求:警用装备购置-区域支援设备租赁费,主要内容为租赁区域支援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含固定解码设备2台*25日历天,固定反制设备2台*25日历天,移动反制设备5台*25日历天,激光打击车1辆*25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25日历天,以实际租赁天数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并按要求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应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并按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þ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登录后查看公司综合办(杭州市萧山区心意广场2幢1101室)。
方式:现场领取,售价(元):0,地点: 浙登录后查看公司综合办(杭州市萧山区心意广场2幢1101室)。网上申领: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登录后查看6@qq.com后获取。
售价(元):0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交纳证明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等(均需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登录后查看公司(杭州市萧山区心意广场2幢1101室会议室一)。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浙登录后查看公司(杭州市萧山区心意广场2幢1101室会议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1)参照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3)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4)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拱墅区渡驾路4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登录后查看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登录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心意广场2幢1101室
项目联系人:周彬
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
质疑联系人:陈新建
质疑联系方式:0571-登录后查看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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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docx (12.4 KB)
信息来源与说明
"本公告内容由中策大数据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权威公开渠道聚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权威公开渠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常见问题
什么是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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