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金沙电化学储能电站
公告概要
“宜宾三江新区金沙电化学储能电站”是2026年10月14日发布于四川省·宜宾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四川港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金额23300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宜宾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23300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三江新区金沙电化学储能电站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宜宾三江新区金沙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三江发政发[2026]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登录后查看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登录后查看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三江发政发[2026]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新建100MW/200MWh磷酸铁锂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总用地面积20亩,配套建设储能预制舱区、110kV升压配电设施、生产附属用房、场内道路、消防、环保、水保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登录后查看元。
2.2 建设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新区)。
2.3 招标范围:
2.3.1 工作内容包括金沙电化学储能电站站场全域及配套送出线路路径范围内全部勘察、全专业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1)勘察工作:按照国家规范及宜宾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站场全域及配套送出线路路径范围内满足各阶段设计需求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如需补充勘察、施工勘察、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产生的二次及多次勘察、原始地形测绘及阶段性地形地貌复测等均包含在内;按项目分区分阶段提交合格成果文件,保障各阶段设计资料需求,配合完成勘察成果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报告;提供工程施工全过程勘察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勘察成果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土石比说明)、全套勘察图纸、测绘成果资料。
(2)设计工作:完成项目站场全域及配套送出线路路径范围内全部工程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全周期后续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电气一次、电气二次、110kV升压配电、站用电、通信自动化、建筑、结构、给排水(含雨水收集、储能消防供水)、暖通、总图竖向、场内道路、边坡及基坑支护、挡土墙、海绵城市、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电化学储能专项消防、安全防护、危废暂存配套、设备基础、储能并网接入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等专项及二次深化设计有关工作。设计文件深度满足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所有图纸、报告须满足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报审、施工图登录后查看公司储能并网专项评审合格要求。
以上勘察、设计工作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GB/T 51048-2025《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变电站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程》、DL/T 5861-2023《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T 5862-2023《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 版)》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效规范标准、招标人要求的编制深度。成果需完全满足现场施工落地、全流程报批报建、电网接入、并网备案及各级主管部门审查验收要求,并全程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承包人须全面包含施工全过程驻场勘察、设计技术服务、现场技术问题处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勘察设计后续跟踪服务、并网验收全过程配合等全部配套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情况,对勘察设计工作内容、服务范围进行合理调整,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2.3.2 其余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
2.4.1 勘察部分:
①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测绘作业;
②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8个日历天内提供完整正式勘察及测绘成果报告;
③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内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止。
2.4.2 设计部分:
①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并提交招标人认可的成果;
②待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工作;
③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全套阶段成果。
④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全部竣工验收备案、电站正式并网投运完成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勘察: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投资登录后查看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容量100MWh及以上电网侧储能电站设计项目;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对整个项目全面负责;(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登录后查看 00:00:00 至 登录后查看 00: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登录后查看 09:00: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文件附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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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 | LGQSZ登录后查看01001 | (招标)宜宾_招标文件_LGQSZ登录后查看01001.ZB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