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26-218/服务中心-车辆1/浙G23T76
公告概要
“W26-218/服务中心-车辆1/浙G23T76”是2026年10月09日发布于浙江省·金华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金华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张先生|联系电话:0579-登录后查看 |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登录后查看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W26-218/服务中心-车辆1/浙G23T76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机动车 是否包含车牌 否 车牌号 浙G23T76 车辆类型 轻型厢式货车 车辆品牌 日产牌 车辆型号 日产牌ZN5035XXYU5K5A 车身颜色 白色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LJNTGU5Y1KN102857 发动机号 437072D 发动机型号 燃料种类 汽油 排量(升) 2.488 出厂日期 购置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登录后查看 强制报废期止 登录后查看 检验有效期至 登录后查看 行驶公里数 63959 成新率 数量 1 所在地 现状分析 现场勘查日车辆电瓶缺电,车辆未正常启动,车身有部分刮擦,内饰保养良好,驾驶室内设备完整。 是否带指标 瑕疵情况 其他披露内容 1、报名时间:登录后查看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自由竞价:登录后查看上午0:00开始,开始自由竞价。 3、限时竞价:登录后查看上午9:00开始,每隔5分钟按清单顺序依次结束自由竞价,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限时竞价中只要有意向方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 4、车辆有关事项:本次转让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不含车牌号;公里数仅供参考,以车辆实际里程为准。本次处置车辆移交日之前有违章记录且未处理的,均由转让方承担责任及费用。车辆过户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因车辆未年审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过户的,补交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年审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时,过户姓名必须与车辆受让方保持一致。本次转让车辆成交后,成交价款不含商业保险。本次转让的车辆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非义乌籍意向客户应自行在竞价前向机动车管理部门咨询车辆过户限制条件。车辆过户时,暂缺的证件由转让方配合办理,所需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清单所列数据仅作参考,以车辆实况及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证件为准。 5、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马先生 登录后查看。 7、竞价结束后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毕后,受让方携移交确认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到义交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8、受让方须在2026年10月23号前按政府相关政策法规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9、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义乌市市登录后查看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世俊路333号11楼(自主申报)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录后查看3Q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5.19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后查看16:00前)向义交所交纳成交款及应支付义交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手机端:我的)——支付订单(手机端:我的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特别事项约定”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意向方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意向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方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意向方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车辆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处置标的进行现场察看,但到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现场看车只提供静态察看服务,不进行车辆移动、发动、试驾。)义交所对处置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4、受让方在车辆过户期间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受让方在过户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转让方概不负责。 5、标的物移交给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6、受让方对竞得的标的物进行加工并销售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展示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展示地点:义乌市北苑街道世俊路333号 联系人:马先生 登录后查看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 # 、 #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9-登录后查看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马先生 电话 登录后查看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登录后可查看公告全文与涉及单位
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免费注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