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NCZ(YC)004847银川市中医医院中医药防-筛-养一体化老年疾病提质扩容项目设备采购银川市中医医院中医药防-筛-养一体化老年疾病提质扩容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的采购需求
公告概要
“2026NCZ(YC)004847银川市中医医院中医药防-筛-养一体化老年疾病提质扩容项目设备采购银川市中医医院中医药防-筛-养一体化老年疾病提质扩容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的采购需求”是2026年09月17日发布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招标预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预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预告
- 所属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采购计划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中医医院中医药“防-筛-养”一体化老年疾病提质扩容项目设备采购 |
|---|---|---|---|
| 分包名称: | 银川市中医医院中医药“防-筛-养”一体化老年疾病提质扩容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1580000.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报价扣除优惠: | 10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 否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1)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培训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1 | A登录后查看-其他医疗设备 | 4K超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消化道动力检测系统 | 批 | 1 | 1580000.00 | 否 | 标的1-其他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二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培训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30.00 |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它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3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3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不计负分。 注:招标文件中带★的技术参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证明文件视为相应参数不响应,不得分;(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彩页、检验报告、第三方出具证明材料等),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标书中并标注页码,以便评标委员会进行技术评审。 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投标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3 | 项目实施方案 | 15.00 | 投标人结合项目要求提供具体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中需包含:1、总体目标;2、供货方案;3、设备安装;4、调试方案;5、应急响应;针对上述5项进行分项打分; A、每项内容描述详细清晰、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 B、每项内容不够明确,无具体细节描述,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C、每项内容描述不符合本次项目实际采购需求的得1分; D、不提供的不得分。 |
| 4 | 质量保障措施 | 5.00 | 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全面、准确、真实、详实,且措施完善、具有处罚措施,符合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的得5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简单,有保障措施但不全面,不明确的得3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无针对性,无具体细节描述,内容混乱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5 | 培训方案 | 5.00 | 培训方案中计划程序清晰、节点明确、计划完整,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得5分;提供了培训方案,但描述不详细,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提供了培训方案,但内容存在缺漏且对需求理解欠缺、描述不准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15.00 | 投标人结合项目要求提供具体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中需包含:1、售后服务承诺;2、售后保障措施;3、维保方案;4、技术人员配备;5、售后服务机制;针对上述5项进行分项打分; A、每项内容描述详细清晰、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 B、每项内容不够明确,无具体细节描述,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C、每项内容描述不符合本次项目实际采购需求的得1分; D、不提供的不得分。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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