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东区集配中心项目4#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省
广州市
发布日期:
2026-09-02
招标公告金额:58812400元
【招标单位】
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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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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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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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信息
【代理单位】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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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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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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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信息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东区集配、科研及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东区集配中心项目4#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标段(包)名称 |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东区集配中心项目4#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东区集配中心项目4#厂房,用地面积约9867.55㎡,其中建筑占地约4228.72㎡,绿化面积约1533.1㎡,广场、道路、停车区、堆场面积约4105.73㎡;厂房建筑面积约19600㎡,地上四层,建筑高度30.65米,最大单跨不超过11米,货梯数量(5吨)3台,客梯数量(1.6吨)1台,升降平台数量1台;建筑活载取值,首层2T/㎡,二层1.5T/㎡,三层、四层1.0T/㎡。同时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配电用房等附属和配套设施。 | |||||
| 招标内容 |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为准): 1.设计部分: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东区集配中心项目4#厂房(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防雷、室外管线及道路工程)的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及规划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满足后期的招标及报审);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包括如下内容: (1)方案设计工作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报规文件; (2)初步设计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3)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4)后续设计服务包括: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及招标;并提供技术交底、设计变更、验收等服务。 (5)本项目设计范围除满足上述内容外,还包含永久用电设计(设计图纸能符合供电部门的审批要求)的设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施工准备、临水临电等)、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承担对其他专业分包单位、设备供应商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 425 个日历天内完工(设计工期 75 日历天),以签订合同日起计算。 | |||||
| 最高投标限价 | 5881.24 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合格条件: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的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需满足以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招标项目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 1 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拟派驻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 1 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 2 人、质量检查员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 2 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4.业绩要求:无。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两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须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招标项目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在招标文件获取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办理主体信息登记并审核通过,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指南详见https://www.gdgczb.com/fwzn/005002/***********/51d6855f-e428-42c3-92bb-95d02ce04e76.html,咨询电话:020-***********。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www.gdgczb.com)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发送以下资料至广州******公司邮箱(邮箱地址:zbb***********@126.com),完成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按以下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该资料);本项资料一式一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本项资料一式一份。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本项资料一式一份。 (4)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注册登记成功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完成注册登记)。 注: 1)上述资料须每页加盖公章。投标登记时只需上传彩色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原件保留到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递交。 2)未按上述方式完成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登记报名视为无效。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 0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 17:30:00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纸质现场递交 | |||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s://www.gdgcz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 |||||
| 招标人 | 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新塘村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7#综合楼12层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启东 | 联系电话 | 0752-682828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7楼2702室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婉娴 | 联系电话 | 020-***********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6629926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质量要求:合格。 2.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提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予以发布答疑。 2.2纸质现场递交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到开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2.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2.4开标时间: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2.5开标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2.6评标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4.其他相关方式: 4.1交易平台 名 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联系电话:020-***********。 4.2监督单位 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52-6629926 4.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公司;电话:0752-6828288;地址:博罗县泰美镇新塘村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7#综合楼12层。 5.特别提示:本项目中标后,若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暂停该企业参加建设单位项目招投标活动一年。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6.开标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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