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田家巷2号8.55㎡房屋3年租赁权
公告概要
“随州市田家巷2号8.55㎡房屋3年租赁权”是2026年10月15日发布于湖北省·随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随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挂牌起始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挂牌结束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 保证金金额(元) | 28000 ( 2.8 万元)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交易机构: | 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 0722-3283899 | ||
| 出租方 | 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
- 出租申请与承诺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登录后查看 标的名称 位于随州市舜井大道246号1栋1层62.64㎡房屋22个月租赁权 租赁底价 登录后查看元 挂牌开始日期 登录后查看 挂牌截至日期 登录后查看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随州市 - 曾都区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录后查看588269B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22个月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是 定价依据 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否 租赁用途 办公 目前状态 使用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双方各付 交易服务费说明 本次交易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约定各自承担。 其他招租条件 ⒈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将28000元交易保证金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通过“e 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确认及支付(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支付成功为准)。
⒉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按公告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⒊租赁期限为22个月。成交后,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指定账户,并通过“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确认及支付;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上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⒋出租方要求:
①承租方可自行开展装修改造,但不得损坏招租标的的固定设施、主体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②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租、分租、转借租赁资产,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全部损失。
③租赁期间,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现场监督检查,服从统一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费;按时足额交纳自身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垃圾卫生费以及防火、防盗、综合治理等安全保卫相关费用。
④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须将租赁资产的使用权、管理权归还出租方。承租方装修改造形成的建筑部分,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接收;若该部分不符合出租方要求,承租方须按要求恢复原貌。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⒌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出租方委托的湖北大登录后查看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湖北大信房字[2026]第0477号)全部内容,对出租资产的现状、瑕疵无任何异议。
承租资格条件 ⒈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⒊报名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登录后查看公司现场填写承租文件
重大事项披露 ⒈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标的资产信息与现状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面积差额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及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须充分调查、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政策;提交申请即视为承诺已完全知晓标的现状、瑕疵及租赁风险,不得因租赁后产生的任何经济、民事纠纷,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责、索赔。
⒉租赁期间,若因政策调整、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拆迁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并归还租赁物,出租方无需另行安排租赁场所,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⒊本次交易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约定各自承担。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62.64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登录后查看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首期支付12个月房租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支付成功为准),通过“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保证金的确认及支付。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⒈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仅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竞价结束后,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未竞得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 产权”【我的账户】,承租方可通过【个人中心】-【资金转出】提现。⒉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 产权”【我的账户】,可通过【个人中心】-【资金转出】提现。⒊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公告期结束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网络竞价期间,未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承租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登录后查看公司先从保证金中扣除约定交易费用,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⒋除出租方与承租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租赁合同》生效后,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的剩余部分自动转为租金,保证金的担保效力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 - 标的资产信息
-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大登录后查看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 登录后查看元 评估基准日 登录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