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湖大道余新镇南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公告概要
“南北湖大道余新镇南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是2026年09月23日发布于浙江省·嘉兴市的前期项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前期项目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前期项目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嘉兴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登录后查看修正)相关要求,现将南北湖大道余新镇南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予以二次公示。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详见附件1。
(2)纸质报告书可向报告编制单位建设单位(登录后查看公司)所在地查阅,单位所在地:嘉兴市文桥路505号融通商务中心1号楼901室,联系人:高工,联系人电话:0573-登录后查看。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意见表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公示邮箱,或以电话、信函的或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发送邮箱:#; 联系人:高工/0573-登录后查看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登录后查看。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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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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