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嵩溪矿区南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概要
“福建省永春县嵩溪矿区南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福建省·泉州市的国土出让公示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国土出让公示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国土出让公示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泉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福建省永春县嵩溪矿区南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泉矿出告〔2026〕第1号)
福建省永春县嵩溪矿区南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鹏源街10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场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50室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福建省永春县嵩溪矿区南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
面积:0.302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 Y |
| 1 | 2815287.7400 | 登录后查看.2500 |
| 2 | 2815287.7400 | 登录后查看.4100 |
| 3 | 2815164.0000 | 登录后查看.4100 |
| 4 | 2815164.0000 | 登录后查看.7900 |
| 5 | 2814993.0000 | 登录后查看.7900 |
| 6 | 2814943.7400 | 登录后查看.6100 |
| 7 | 2814785.6800 | 登录后查看.7300 |
| 8 | 2814500.0000 | 登录后查看.7300 |
| 9 | 2814500.0000 | 登录后查看.0000 |
| 10 | 2814565.8800 | 登录后查看.0000 |
| 11 | 2814565.8800 | 登录后查看.3600 |
| 12 | 2814760.3600 | 登录后查看.3600 |
| 13 | 2814760.3600 | 登录后查看.2700 |
| 14 | 2814913.1900 | 登录后查看.2700 |
| 15 | 2814913.1900 | 登录后查看.5100 |
| 16 | 2814984.0700 | 登录后查看.5100 |
| 17 | 2814984.0700 | 登录后查看.7400 |
| 18 | 2815060.9400 | 登录后查看.7400 |
| 19 | 2815060.9400 | 登录后查看.2500 |
| * | 940 | 745 |
资源储量:评估可采储量954.4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940.0米至 74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建设。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取得采矿权后,须按已编制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实施并按期足额计提矿山修复费用。
拟出让年限:10.0年
起始价:4725.14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截止报名时间,竞买人未被列入“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本次采矿权公开拍卖出让活动为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登录后查看元。 1.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竞买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竞买人指的是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竞买保证金”字样。 2.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买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 3.若竞买成功,竞买人即成为竞得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按时足额缴交采矿权出让收益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买人,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买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确定竞得人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买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竞买保证金账户: 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索取邮件发至电子邮箱:en8989@qzcq0595.com,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登录后查看
现场: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42室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登录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qzcq0595.com)下载《福建省永春县嵩溪矿区南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拍卖出让文件》等材料(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具体包括: 1.拍卖出让公告(泉矿出告【2026】第1号) 2.拍卖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竞价承诺函 5.授权委托书 6. 竞买资格确认书(样本) 7.成交确认书(样本) 8.采矿权出让合同(样本) 9.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收费标准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登录后查看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办理报名手续。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第3项材料]; 4.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填写和签章的《竞买申请书》、《竞价承诺函》; 6.竞买人须登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mnr.gov.cn/”查询,将未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信息结果截图;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将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结果截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将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结果截图。并将上述截图结果打印盖章提交产权交易机构。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意向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提交上述竞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设置拍卖底价(底价在出让成交前保密不公开)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不低于底价的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拍卖底价,则不成交。 (二)竞买起始价为人民币登录后查看元,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登录后查看元。 (三)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停止该采矿权拍卖。 (四)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向税务部门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参加报名申请,即视为对该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买人应提前进行考察与踏勘,费用自理。 (一)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相关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该采矿权的详查地质报告、开采方案及生态修复方案已按规定组织评审备案,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相关指标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并确定了开采方式、采矿工艺、产品方案等。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三)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是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竞得人在受让矿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林、用地、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四)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竞买人应提前进行考察与踏勘,费用自理,竞买人可向当地镇村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五)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自行备齐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采矿权登记,并办理采矿许可证。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按有关要求,及时投入生产,严格履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责任,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六)本次拍卖矿业权范围北侧现有采矿权永春县嵩溪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涉及采场边坡、道路借用、爆破安全等,竞得人需自行与永春县嵩溪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的采矿权人协商,妥善处置。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 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支付,交易服务费按《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收费标准》具体计算,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登录后查看, 交易中心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95-登录后查看,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50室。
本公告在永春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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