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耶溪河、棠浦河、长塍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丰县耶溪河、棠浦河、长塍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耶溪河:黄垦镇、潭山镇、天宝乡、桥西乡、新昌镇、石市镇;棠浦河:同安乡、花桥乡、棠浦镇;长塍河:黄岗镇、石花尖垦殖场、车上林场、芳溪镇。
2.2招标控制价:1035200元。
2.3计划工期:18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宜丰县耶溪河、棠浦河、长塍河综合治理?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的监理机构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员6名,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需提供拟派人员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证书未体现变更时间,需提供相关的变更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监理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监理人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监理人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监理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投标人存在拟投入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有在建项目的,由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项目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9 月2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 21 日 9时00分,地点为:江西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操作手册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公司客服电话:0512-***********)。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监理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监理招标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监理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进行考勤打卡。
7.5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提供有关验收材料,必须为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4 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要求。
7.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江西省宜丰县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905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915
监督部门:江西省宜丰县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5-275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