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安徽新华教育集团汽车实训台架招(邀)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 招标内容
汽车实训台架(附件一:汽车实训台架分项报价表;附件二:汽车实训台架技术参数及要求)。
三、 招标及定标方式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发布招标信息+邀标方式,定标为招标方内部议标;
2.招标方有权对本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拆包。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营业范围应包括上述采购服务内容;
3.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及良好的信誉。未被责令停业、资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4. 必须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5.具有法律、法规和招标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7.近三年无违法违纪问题,无产品质量问题;
8.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主营业务选择产品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产品投标。
五、 标书要求 (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简介;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函(所报价格须含税金、运输等全部费用,并按分项进行报价);
4.经年审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全国备发货及全国售后能力说明;
6.近三年主要业绩及部分同品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
六、 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所投的品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杜绝假冒伪劣行为;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招标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不收投标人任何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相关费用;
4.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书等装入密封的档案袋中,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2026年安徽新华教育集团汽车实训台架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书包括正副本各一份,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5.投标单位将投标资料直接递送(或邮寄)至安徽新华教育集团采购部(须在投标资料醒目位置标注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姓名、投标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