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日新立交桥西侧银苑小区地下车库-1层1号车位公开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云南居美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对位于春城路日新立交桥西侧银苑小区地下车库-1层1号车位面向社会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清单 |
标的序号 | 权证编号 | 房屋名称 | 建成年月 | 结构 | 面积(m²) | 备注 | 起拍价(元) |
1 | 云(2021)官渡区不动产权第0662345号 | 春城路日新立交桥西侧银苑小区地下车库-1层1号车位 | 2002年 | 钢混 | 11.58 | 车位 | 59100 |
以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及委托方的承诺,拍卖人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二、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7时止。
三、网络拍卖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时。
四、网络拍卖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本次电子化交易,竞买人需自备网络、自带电脑、自选地点,并提前进行系统调试确保可正常参与竞价。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8日,请提前一天与拍卖人预约看样时间,看样联系:觉先生***********,展示地址:标的物所在地。因查看标的产生的安全责任问题及费用等问题,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负责。
注: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和拍卖人不对标的物的权利和质量方面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交易、拒付价款或向委托方及拍卖人提出异议或赔偿、补偿请求。
六、报名办法手续办理:
(一)报名资格:竞买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二)竞买人报名需上传以下资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亲自办理参拍手续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书》(所有文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书》(所有文件签字按手印)。
(三)CA数字证书办理:
(1)竞买人必须首先办理数字证书(CA)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
(2)办理数字证书(CA)的,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进入昆明市,点击办事指南在CA-数字证书栏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按照流程自行办理。如果申请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CA),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不必重复办理。
(3)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单位:云******公司;电话:***********66(24小时客服热线)。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8日17时。
七、竞买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10月18日17时前到账为准,并完成保证金确认。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只接受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金缴纳账户、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云南居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铂金大道支行
账号:***********0801
2.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在缴纳完拍卖成交款等款项后,根据委托方通知办理移交手续,经委托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公告为准。保证金不采用线下缴纳,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需与竞买人的名称一致,若竞买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则保证金需从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
(四)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款3%的拍卖佣金。
八、竞价规则:
(一)本次竞价采用增价式的竞价方式。
(二)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通过竞价交易系统报价(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买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
(三)限时竞价阶段以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竞得人,竞得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九、拍卖成交手续办理:
(一)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企业公章等资料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人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及资料。拍卖成交确认书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标的。
(二)拍卖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向委托方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特别提示: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若不按期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和已缴纳的成交价款均不予退还。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拍卖人将标的物再行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再行拍卖;标的物被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滞纳金,并承担再行拍卖所需的广告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第一次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竞买保证金数额及已缴纳的成交价款不足的,可以要求原买受人补缴,拒不补缴的,拍卖人将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如果因为违约而导致诉讼到人民法院,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原买受人全部承担。
(三)拍卖成交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携带《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到委托方处现场签订买受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拍卖成交价作为合同的定价,合同中载明相关的责、权、利,包含本公告、文件及资料中未载明的事项等,以委托方、买受人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作为合同的附件;拍卖成交标的如果出现历史遗留问题,由委托方通知原产权人处理解决。
(四)在拍卖成交公示、签订合同、缴清拍卖成交款,在接到委托方的通知后,拍卖人将买受人、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五)委托方在签订合同、买受人缴清拍卖成交款后,将成交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包含拆封、权属材料、移交房屋钥匙等)及标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标的内的动产部分(包含低值易耗品、建筑装修材料等),是否属于拍卖范围,以委托方指定为准,不属于拍卖范围的,买受人配合清运但不得提出任何主张;成交标的移交前涉及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原产权人承担。
(六)标的物产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委托方或原产权人给予必要协助;买受人在办理不动产权转让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金等,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分别由原产权人、买受人双方各自承担。
十、注意事项:
(一)拍卖标的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拍卖人及委托方的承诺,不动产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以拍卖成交后产权部门新核发给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未载明的房屋存在的瑕疵及其他问题,拍卖人及委托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本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维修基金、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提前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委托方及拍卖人不对相关费用的准确性承担担保责任。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委托方在拍卖前有权撤回拍卖标的或中止拍卖;若委托方撤回拍卖标的或中止拍卖,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委托方、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移交,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在展示现场仔细勘察、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因现场勘查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凡报名参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土地的现状、产权情况、标的物的特殊属性包括已知和未知瑕疵已完全了解,对标的物现状予以认可,接受标的物一切瑕疵(包括未知瑕疵),并接受标的物现状报名参加竞买,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买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退款退车位及其他索赔。拍卖人提供的标的物现场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方及拍卖人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联系拍卖人了解标的物详情。
(五)若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的规定,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物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依旧有效,买受人根据原产权面积以及原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拍卖人及委托方不对后续租赁权转移及租金收取情况等承担任何责任。
(六)以上标的物若有承租人,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联系拍卖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相关部门核实和确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逾期未提交的,其相应的权利视为放弃和无效。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利,如果多个优先购买人的竞价结果相同,无人再继续加价,共有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该拍卖标的物应确认为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人为买受人。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规则》。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以拍卖人相关拍卖文件规定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拍******公司
联系人:觉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平和花园物业中心3楼
云南居美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