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蓝水颐园小区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蓝水颐园小区一期)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宁县发展改革局关于下达肃宁县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肃发改审字[2025]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997.1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896.65 万元,建设规模: 对肃宁县蓝水颐园小区进行改造,包括道路硬化、给排水管道、太阳能路灯及绿化等工程 ,建设地点: 肃宁县蓝水颐园小区 。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94.1402 万元。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2.5其他: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 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经双方协商收取2100****元,由招标人支付。 (3)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 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公司,联系人:邢超,联系电话:0317-5013515;招标代理机构:******公司,联系人:王聪华,联系电话:0311-***********、***********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公司
电话:0317-503300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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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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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肃宁县武垣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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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122号泽润大厦1201-1207室、1216-12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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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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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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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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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会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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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7-50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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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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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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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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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zhengxin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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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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