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区食品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公告概要
“任泽区食品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是2026年09月03日发布于河北省·邢台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邢台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任泽区食品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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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告内容: | |||||||||||||||||||||||||||||||||||||||||||||||
| 任泽区食品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食品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备字〔2026〕23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行审投资备字〔2026〕239 号,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登录后查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登录后查看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登录后查看元,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 19286.33 平方米(28.93 亩),总建筑面积 19435.38 平方米,建设地上二层生产厂房一栋。建设设备房,含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及地下 775 立方米消防水池。园区内配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水、电、消防外线、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地点: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龙腾路以南、立丰街以东。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 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登录后查看 00:00至登录后查看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登录后查看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登录后查看公司提出,联系人:张淋钧,联系电话:0311-登录后查看。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751279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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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内容: | |||||||||||||||||||||||||||||||||||||||||||||||
任泽区食品机械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6-08-22 2、原公告内容:?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更正为:□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23时59分; 更正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23时59分。 4、原公告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00分。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修改为:计划工期:20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登录后查看,计划开始施工日期:登录后查看,计划竣工日期:登录后查看,其他:其中勘察工期:10天;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170天。 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在登录后查看09时30分前自行完成解密。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一并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该更正公告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投标人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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