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安徽省五河县樵子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2026年10月13日发布于安徽省·蚌埠市的前期项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前期项目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前期项目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五河县樵子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项目代码 | |
| 项目类型 | None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防洪除涝工程 |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 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工程性质 | 非线性工程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 环评批复时间 | 登录后查看 |
| 环评审批文号 | 蚌环许〔2026〕5号 |
| 工程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编 | 无 |
| 排污登记编号 | 无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None |
| 运营单位名称 | 五河县水利局 |
| 运营单位联系人 | 朱前进 |
| 运营单位联系人电话 | 登录后查看390 |
|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登录后查看9W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 登录后查看125741N |
| 验收监测单位 | 安徽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 |
|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登录后查看MA2RT7Q165,登录后查看MA8QJ1845H |
| 竣工时间 | 登录后查看 |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登录后查看 |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登录后查看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609087lsVe |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1:43:28 |
噪声治理设施
| 设施名称: | 工作闸门及启闭机等 |
| 执行标准: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 实际建设情况: | 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
| 监测情况: | 项目区域噪声昼、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固废治理设施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施工弃土及时回填并复垦;建筑垃圾分类堆放,优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机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置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本项目拆迁建筑垃圾委登录后查看公司清运处理;土石方运至弃土区回填历史遗留取土坑,平整场地;清淤底泥用于填筑坑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废机油等含油废物设临时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是 |
生态保护设施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优化施工设计,并落实水土保持和《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尽量减少水体扰动对鱼类的影响;对建设期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改良、绿化等;施工结束后须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和相应功能。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本项目弃土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大临工程均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泄洪闸的临时围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已征求县自规局意见,详见附件3。本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通过对临时占地区土地平整、植被恢复等措施减少对植被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施工避开雨季及汛期,确保作业安全,主体工程施工时不断观察周围水域,改进施工方案,减少对河床的扰动。施工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置防护用于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及植被绿化,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和相应功能。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是 |
水污染治理设施
| 设施名称: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 |
| 执行标准: | 施工期废污水不得排入水库水体,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旱厕,作为农肥,不外排。 |
| 实际建设情况: |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 砼搅拌系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基坑废水静置沉淀2h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机械设备养护冲洗水经集水沟收集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 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 施工现场降尘等。 灌浆施工废水通过 PVC 排水管导至沉淀池中沉淀 24h~48h, 上清液回用于灌浆料拌和、 拌和设备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项目范围不产生巡守人员生活污水。 |
| 监测情况: |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设施名称: | 施工设备及车辆 |
| 执行标准: | 《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 /4811-2024) |
| 实际建设情况: | 施工期:裸露地面覆盖、物料遮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保证路面清洁干净、车辆冲洗等措施。 运营期:运营期自身不产生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
| 监测情况: |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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