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西1标小构件预制及运输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湟西1标小构件预制及运输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是2026年10月17日发布于青海省·西宁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青海省· 西宁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登录后查看公司湟源至西海段公路工程HX-SG1标项目(项目名称)小构件预制及运输施工工程(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录后查看公司湟源至西海段公路工程HX-SG1标项目(项目名称)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小构件预制及运输施工工程(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 |
建设规模:
| HX-SG1标段起讫桩号K77+175-K86+650,全长9.423Km,标段范围内含路基、桥涵、隧道(纳隆1号隧道:1.67Km,纳隆2号隧道:0.864Km,花窑洞1号隧道:0.926Km)、行业迁改、道路机电工程和K77+175-K101+700段即HX-SG1和HX-SG2标段的路面工程、交安设施等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项目合同额11.32亿元,合同工期1461天,计划登录后查看开工,登录后查看完工,计划工期1269天。本标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 100km/h,路基横断面为整体式和分离式断面。整体式路基宽度 26.0m,分离式路基宽度 13.0m,主要工程量包括路基挖方100万m3,填方157万m3;桥梁全长1463m/12座,无特大桥,桩基191根、预制梁板269片;涵洞通道777.87m/20道;隧道3座,合计双线长6926m,其中纳隆1号隧道(1676m)为项目控制性工程。 |
其他: | ?无 |
2.2招标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概括为湟西1标K77+175-K101+700段落内小构件预制5486.59m3、小构件运输6234.67m3、台背回填混凝土1692.2m3。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K77+175-K101+700段小构件预制及运输、台背回填混凝土等。 |
包件划分: | 该招标范围分为 1 个包件 |
计划工期: | 30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中交招采网 ”(网址:https://zjzcw.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7日9时至2026年10月22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中交招采网”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未按规定从“中交招采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费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湟源至西海公路工程HX-SG1标项目经理部 |
账号 | 01-10-007573-01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
开户银行代码 | 登录后查看0728 |
汇款备注 | 中交二公局三公司湟西1标小构件预制及运输施工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登录后查看标书款 |
| 登录后查看公司湟源至西海公路工程HX-SG1标项目经理部 | |
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 | |
联 系 人: | 孙波 |
电 话: | 登录后查看 |
电子邮件: | 登录后查看18@qq.com |
2026年10月17日(盖章) | |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证照最低要求)
类型 | 企业资格等级要求 |
资质证书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必须经过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银行账户 | 需要持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类型 | 企业财务要求 |
企业净利润 | 近3年内,有1年企业财务利润表中净利润为正值 |
注: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并对报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型 | 企业业绩要求 |
施工业绩 | 近5年内,有一项小构件预制、运输施工业绩,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注: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协议书、结算资料、发票等资料,该资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企业公章。若提供的发票资料能明确体现业绩类型,与合同业绩资料相符,投标人未附结算资料不作为评标重大偏差否决。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类型 | 企业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交集团登录后查看公司)分包商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及管控名单; |
2 |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投标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不良行为或失信惩戒行为名单。 |
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企业公章,若投标人未提供将以招标人在评标环节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附查询结果的不作为评标重大偏差否决。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 1 | 累计有3年及以上的管理经验,且担任过至少1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调离的。 |
技术负责人 | 1 | 累计有3年及以上的管理经验,且担任过至少1个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调离的。 |
专职安全员 | 1 | (1)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配置,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2)人员数量应当至少满足下列要求:50人以下的,配备不少于1人;50人~200人的,配备不少于2人;200人以上的,配备不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1%,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调离的。 |
注:1.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配备以上但不局限于以上人员,应根据各阶段施工需要,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补充和调整。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完工期间,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2.主要人员证明材料要求附主要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注册(聘用)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喷淋设备 | / | 台 | (1)1台; (2)根据预制场场地情况加工; |
空压机 | 6mm3/min及以上 | 台 | (1)2台; (2)设备出厂日期据现在日期应在五年内; |
电动车 | 三轮 | 台 | (1)2台; (2)设备出厂日期据现在日期应在五年内; |
振捣器 | 2.2–3.0kW | 个 | (1)4个; (2)设备出厂日期据现在日期应在五年内; |
振动成型台 | 1.5kW及以上 | 台 | (1)2台; (2)设备出厂日期据现在日期应在五年内; |
发电机 | 8kW及以上 | 台 | (1)1台; (2)设备出厂日期据现在日期应在五年内; |
皮卡车 | 1.5L排量 | 辆 | (1)1辆; (2)设备出厂日期据现在日期应在五年内; |
叉车 | 5吨及以上 | 辆 | (1)2辆; (2)设备出厂日期据现在日期应在五年内; (3)配备驾驶人员 |
交通车辆 | 5座及以上 | 辆 | (1)1辆; (2)设备出厂日期据现在日期应在五年内; |
平板车 | 13米(15T)及以上 | 辆 | (1)1辆; (2)设备出厂日期据现在日期应在五年内; (3)配备驾驶人员 |
注:1.常规机械设备进场时及在场期间出厂年限不超过5年、特种设备进场时及在场期间出厂年限不超过3年,进场前应向招标人上报设备、人员等资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提供以上但不局限于以上设备,应根据各阶段施工需要,及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补充和调整。2.主要机具证明材料要求自有机具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投标人未附发票的按租赁认定,不作为评标重大偏差否决。
附录7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根据《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交党纪发[2022]117号)《中交二公局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二公局党纪发[2023]19号)的要求,请合作单位了解以下内容:
一、惩戒规定
对局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局、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局或局属单位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局或局属单位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对一次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局或局属单位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4.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5.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直接经济损失在登录后查看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登录后查看元以上登录后查看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登录后查看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6.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环保问题,导致局或局属单位受到罚款超过登录后查看元(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导致局或局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经各级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局或局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7.因有关市场主体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100-500万的,或对局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500-1000万的,或对局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的,或对局声誉影响严重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8.有关市场主体考核评价不满足要求,在全局开展的分包商、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因违法失信行为,遭顾客投诉等,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9.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0.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取恶意手段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目的的、不按我方要求办理退场手续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1.因不履行相关职责,被我局起诉的、恶意诉讼损害我方利益及形象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2.存在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登录后查看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3.存在“二、认定标准”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企业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企业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企业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企业人员受到法律登录后查看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及局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恶意讨薪的。
7.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9.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10.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局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11.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登录后查看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2.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团和局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集团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全局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禁止行为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集团及局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五、申诉处理
联系人: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登录后查看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中交供应商门户
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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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公开渠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常见问题
什么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公开通知,说明项目名称、资格要求、投标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本页由中策大数据整理自公开渠道,供投标企业免费查阅。
如何查看本公告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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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招投标信息的数据来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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