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供电段2026年临清污水、曹县城乡一体化、菏泽京九线K641、泰安岳红线、莱钢三站区、济南客整场电力迁改物资采购公告
******公司济南供电段2026年临清污水、曹县城乡一体化、菏泽京九线K641、泰安岳红线、莱钢三站区、济南客整场电力迁改物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临清污水、曹县城乡一体化、菏泽京九线K641、泰安岳红线、莱钢三站区、济南客整场电力迁改物资采购人为******公司济南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济南供电段2026年临清污水、曹县城乡一体化、菏泽京九线K641、泰安岳红线、莱钢三站区、济南客整场电力迁改物资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工程概况:
1.临清市污水管道下穿粮库专用线及京九铁路框构涵防护涉及电力迁改
2.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管网项目下穿京九铁路增设防护引起的铁路电力贯通、自闭线迁改
3.京九线定陶站至普连集站间上下行K614处所电力设备迁改
4.泰安220KV泰岳岳红线上跨辛泰铁路K153+400处电力迁改
5.莱钢站变电室改造、莱芜东站供电车间高压电力架空线改造、司家岭站区低压电力架空线改造
6.济南客整场9股客栓及给排水管道
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4个包件
包件1:高、低压电缆及绝缘导线;
包件2:一进一出、带避雷器及带电显示高压电缆对接箱;
包件3:PE给水管、HDPE双壁波纹管;
包件4:客车上水栓;
包件明细不可拆包;具体明细详见:附表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制造商须满足:
1)必须提供2023年-2025年三年内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未被国铁集团纳入因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而暂停合作关系,在国铁集团年度物资供应商信用评级结果的通知信用等级不准为C级及以下。
3)包件1、包件2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4)包件3、包件4投标物资须具有同类型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1.3.代理商需满足(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1.4.包件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件2、3、4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不允许外购。
3.1.6.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13%专用发票)。
3.1.7.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1.8.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9.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1.10.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11.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12.投标者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现职以及近三年内离职的一般工作******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现职以及近三年内离职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3.投标人或所投******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 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
3.1.14.报名供应商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经查实,视为串标、围标、按规定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09:00至****-**-**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14:30,地点为: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7楼701第一谈判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公司济南供电段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9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宋女士;技术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531-***********;0531-***********、05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济南中******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女士、王女士
电 话: 0531-***********、0531-***********
传 真: /
电子邮件:***********1@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 号: ***********050148195
8.其他
8.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14:00-14:30;
8.2投标人在取得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本项目而弃权的,须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说明不能参加的原因,将弃标函(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单位名称和弃权的包件号)扫描件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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