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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银川电务段库房维修补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公司银川电务段库房维******公司财务部关于下达 2026 年第三批成本项目及部分成本调整预算的通知》(财预电〔2026〕23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公司银川电务段,现委******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代理招标。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名称:银川电务段库房维修补强
本次招标范围:段应急库,平凉信号车间、迎水桥信号车间、迎水桥驼峰车间、干塘信号车间、平罗信号车间、景泰信号车间、中宁信号车间、谭家井信号车间、固原信号车间、同心信号车间、定边信号车间、太阳山信号车间、环县高铁信号车间、庆阳高铁信号车间、银川高铁信号车间、银川信号检修车间库房进行整修。(具体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3.计划建设工期:60天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信誉良好,无因存在不良******公司限制参与工程投******公司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2..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或不曾在铁路局管辖范围内发生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3.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内已完成同类工程施工业绩1项及以上。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国铁集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7.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二、业绩要求
需提供近5年内已完成同类工程施工业绩1项及以上,具备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的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施工合同)
三、投标主体形式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转包、分包。
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需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3.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4.1投标人须为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网址https://wzb.cr-lanzh.com.cn:8089/#/login,简称“资料投递系统”)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供应商采购资料投递系统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1日19时00分至2026年9月1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资料投递系统参与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见国铁采购平台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
标书费、招标代理费交款账户:
单位名称:******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4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定于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铁路******公司银川电务段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西花园南二七巷八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20-24866、0951-3924866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邢工、支工
电话:0931-4925087、0931-4925508
监督、投诉电话:市电 0931-4926168 路电 071-26168。
8.1异议受理:
电话:0931-4928020 邮箱:#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10.1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如大于200M的文件请压缩后上传)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项目对应的包件上传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供应商资料投递系统操作手册》)。系统通道将在响应截止时间关闭,因响应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注:响应文件必须分包件上传)
10.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10.3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如放弃响应的,须在项目开启截止时间前3日通过“资料投递系统”在项目对应的包件点击弃标并上传弃标函(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
******公司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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