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6]第55号
| 项目名称 | *****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第55号 |
| 项目编号 | ***** 5503 |
| 公告类型 | 出让公告 |
| 公告标段数量 | |
| 公告标段数量(编号) | ***** 550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包公资国交告字*****第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土右旗人民政府批准,土右旗自然资源局委托,*****公司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产业准入类别 | 投资强度 | 出让起始价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备注 | |
***** 5501 | 包头土右新型工业园区内,工业经五路西侧、工业纬十一街北侧 | 净用地面积114937平方米(约172.4亩)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50年 | 大于等于0.8 | 大于等于40% | 小于等于20% | 小于等于80米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大于等于****元/公顷 | 200元/平方米 | 460 | 3元/平方米(或****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 5502 | 包头土右新型工业园区内,工业纬九街北侧、工业经十二路东侧、工业经十三路西侧 | 净用地面积2973平方米(约4.46亩)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50年 | 大于等于1.0 | 大于等于40% | 小于等于20% | 小于等于80米 | 食品制造业 | 大于等于****元/公顷 | 200元/平方米 | 12 | 3元/平方米(或****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 5503 | 包头土右新型工业园区内,化工集中区经三路东侧、区间纬十街南侧、经七路西侧、纬五路北侧 | 净用地面积732543平方米(约1098.8亩)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50年 | 大于等于0.8 | 大于等于40% | 小于等于20% | 小于等于80米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大于等于****元/公顷 | 188元/平方米 | 2755 | 3元/平方米(或****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编号***** 5501宗地:该宗地拟以“标准地”方式公开挂牌出让,依据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实施《包头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入园控制性指标》(包工信园区发〔2022〕360号)的通知,拟引进产业类别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强度大于等于****元/公顷(1****元/亩),年亩均产值大于等于1****元,年亩均税收大于等于****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编号***** 5502宗地:该宗地拟以“标准地”方式公开挂牌出让,依据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实施《包头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入园控制性指标》(包工信园区发〔2022〕360号)的通知,拟引进产业类别为食品制造业,投资强度大于等于****元/公顷(****元/亩),年亩均产值大于等于****元,年亩均税收大于等于****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编号***** 5503宗地:该宗地拟以“标准地”方式公开挂牌出让,依据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实施《包头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入园控制性指标》(包工信园区发〔2022〕360号)的通知,拟引进产业类别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投资强度大于等于****元/公顷(****元/亩),年亩均产值大于等于****元,年亩均税收大于等于****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9时至****-**-**17时
(二)报名时间: ****-**-**9时至****-**-**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17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提示:考虑到保证金转账可能存在延迟到账情况,建议竞买人至少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2小时缴纳保证金。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17时至****-**-**17时。
(五)上传资料截止时间: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17:00时,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提示:建议预竞得人至少在上传资料截止时间前2个小时上传竞买资料,以便出现错误及时更正。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竞得人在竞买资格审查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与*****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以下称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48.175.179:8000/portal/index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互认平台认证http://110.16.70.82:8084/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公司(土地矿产)CA办理指南》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bszn_4110/zrzy01/202401/t***********_29415.html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公司门户网站交易服务栏目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自行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下载《出让须知》,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后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规定时间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因此产生法律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报价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竞买人不以竞买人的身份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http://219.148.175.179:8000/portal/index土地资源专栏查看宗地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1.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472-2656140
2.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472-6862336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71-5332392
4.CA互认平台咨询电话:400-998-0000
5.划转保证金咨询电话:0472-6862379
*****公司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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