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公司制冷压缩机电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签到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科创四路。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环评设计年产制冷压缩机电机5000万台,已阶段性验收产能为年产制冷压缩机电机2500万台,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制冷压缩机电机1900万台,全厂产能为年产制冷压缩机电机4400万台。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利用已验收的厂房进行生产。1、主体工程:1#车间(设有本次验收的2台离心压铸机及配套设备,用于本项目定子、转子的生产等);2、辅助工程:办公区、食堂、宿舍;3、储运工程:原料区、成品仓库;4、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供气;5、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危废暂存库、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均已完成验收),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公示时间:****-**-**至****-**-**(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陆总
联系电话:***********5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