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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2026年-2027年苍梧分公司房屋零星维修、维护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梧州市 发布日期 金额70000 元 信息整理中策大数据

公告概要

“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2026年-2027年苍梧分公司房屋零星维修、维护服务项目询比公告”是2026年10月14日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及金额7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
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梧州市
发布日期
招标公告金额
7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代理单位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单位的联系人、拟在建项目与招投标数据登录后查看

公告正文

登录后查看公司202登录后查看公司房屋零星维修、维护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登录后查看公司202登录后查看公司房屋零星维修、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采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采购代理登录后查看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登录后查看公司202登录后查看公司房屋零星维修、维护服务项目所需相关施工服务进行采购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1)对苍梧分公司房屋零星维修、维护。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采购预算:7万元(含税)。

(3)项目建设地点:广西梧州苍梧县区域内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或执行完合同金额为止。

(5)保修期:

1)其他一般维修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2)房屋、天面漏水维修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6)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7)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644房屋维修(修缮)和改良。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登录后查看公司202登录后查看公司房屋零星维修、维护服务项目

/

-

1

梧州市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按登录后查看公司202登录后查看公司房屋零星维修、维护服务项目维修工程量清单中表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各项综合单价进行折扣报价,最高响应限价折扣为10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响应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维修(修缮)维修(修缮)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除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外,还须提供体现单位名称相应资质名称及有效期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

(2)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bzhkp/qybzhkp.html)中“施工安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1.6具备登录后查看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同类(房屋维修(修缮)或修缮或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项目有效业绩。

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7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须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1人,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人员:不少于2人。本项目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基本要求: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或建筑电工证1本、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1本。一人持有多本证书按多本计算。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登录后查看起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施工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登录后查看起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署且至今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登录后查看公司为其人员缴登录后查看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供应商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信息须与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查询平台的信息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20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08时5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登录后查看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

广西梧州市新兴三路8号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邮    编:

/

邮    编:

530028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黄松杰、周兴、蒙圣南、李广军、车金兰、李琳、单浩、潘文辉

电    话:

/

电    话:

登录后查看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gcgxzbzx@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登录后查看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

信息来源与说明

"本公告内容由中策大数据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权威公开渠道聚合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常见问题

什么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公开通知,说明项目名称、资格要求、投标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本页由中策大数据整理自公开渠道,供投标企业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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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公告原文来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权威公开渠道,由中策大数据聚合整理并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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